您现在的位置:中考天津站 > 中考报考 > 中考资讯 > 正文
来源:家长帮社区-天津 作者:丹丹33 2016-08-30 14:25:12
4月底之前向学校提交回户籍升学申请
具有本市常住户籍且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区县(不含户籍和学籍同在市内六区)的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可自愿申请回户籍区县升学,所回区县须是学生本人与父亲或母亲户籍同在的区县。
准备回户籍区县升学的学生在学籍校办理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手续,并在学籍区县参加学业考试(考查)。准备回户籍区县升学的学生4月底之前向学籍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018年天津中考各科真题及答案汇总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百万名校真题直接下载!>>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