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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招考资讯网 2009-12-22 09:48:31
在考生升学成绩相同时,确定其录取顺序的办法是:
首先比较其是否是现役军人子女,如是则录取优先;
如情况相同,再比较其是否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如是则录取优先;
如情况相同,再比较其是否初三学年区县级三好学生或区县级优秀学生干部,如是则录取优先;
如情况相同,再比较其学业考试基础学科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的高低,成绩之和高者录取优先;
如成绩相同,再比较其学业考试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的高低,成绩之和高者录取优先;
如成绩相同,再比较其志愿顺序的先后,志愿顺序靠前者录取优先。
由此确定升学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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