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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资源 作者:匿名 2009-11-11 15:20:44
最近,网友“桐柏”发帖,和明年即将18岁的儿子草签经济协议,要其10年后返还父母在其18岁到28岁之间给予其的培养费以及利息,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其实这样的事,13年前就在天津出现了。天津的郝麦收为了让自己的独生子郝丁能在20岁时完全独立,“逼”郝丁与他签订了一份协议,主要内容包括:独立承担高等教育的费用,自主谋业,自立结婚成家和自己培育子女。当然可以向父母借钱,但必须偿还。时间过了13年,这份“父子协议”还在执行。
1996年,天津市社科院教授郝麦收在儿子郝丁中专毕业后与其签订《亲子双向自立协议》。儿子见父亲真的决心不再管他,只得自己开始四处奔波求职。郝丁白天上班,晚上上学,用自己的工资来支付自己学习和生活的费用。遇到“资金周转”不灵的时候,郝丁就只好和父亲借钱,每次借都给父亲打一个欠条儿。就这样,郝丁完成了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业,除自己打工以外,向父亲借款总计19750元。2002年,在职场摸爬滚打了6年的郝丁成为一名传媒广告人。从这一年开始,他开始了向父亲的还款计划,经过三年多的努力,款项终于还清了。不过,因为要购买住房,于是就又向父亲借了12万元现金,目前还没有还清。父子俩都说,一定会“按协议执行”的。
现在,身为高级白领的郝丁的爱情如约而至,购得新居,成家为期不远了。只是还担负着还老爸钱的“重任”。郝丁说,这些年他吃了比同龄人多得多的苦,但也得到了比他们丰富得多的阅历,最重要的是拥有了超乎同龄人的成熟与坚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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